莱州市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书

莱州市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书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LC-2009-YHZ 编号

采 购 人(甲方):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乙方):烟台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10年10月27日

协  议  书

甲方: 采购人名称

乙方:烟台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烟台市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甲方通过随机方式选定乙方作为项目名称的采购代理机构,双方现就该政府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采购代理的范围:该项目招标代理相关工作和事宜。

二、采购的形式及进度要求:公开招标

三、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负责采购项目的审批立项、资金落实等工作,使项目具备采购条件;

2、负责对潜在投标人的条件提出要求,必要时考察确定;

3、向乙方及时提供编制采购文件的商务要求及有关技术资料并对所提供的清单、技术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4、会签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

5、负责与设计部门对采购项目的技术衔接工作,对采购文件的技术部分进行必要的澄清、解释;

6、派出授权代表参加采购评审会议,负责相关单位的关系协调;

7、必要时负责对中标候选人的考察;

8、确定中标人后,及时按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经济合同;

9、严格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10、对评审过程严格保密。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法定的程序和确定的方式组织采购。

1、积极协助甲方进行项目的前期工作;

2、负责制定招标公告由采购办在指定媒体上发布;

3、根据自己的经验,提出对潜在投标人的建议和意见供甲方参考;

4、根据自己的经验,对甲方提出的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进行复核,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

5、按照甲方提供的资料和国家有关规定,编制采购文件及答疑文件,报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查(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应先报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并负责报送相关监督部门、公证部门;

6、负责招标人与投标单位的来往信函,及时沟通和答复;

7、组织并主持开标评标会议;

8、在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负责通知由甲方随机抽取或临时组建的评委名单;

9、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

10、起草《中标通知书》,经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及甲方审查盖章后,送达中标单位;

11、协助甲方起草合同,报送有关部门审查后,组织采购人与中标单位签定有关合同。

12、协助甲方办理有关手续。

五、代理服务费:

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标准,由中标人缴纳。

六、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共三份,甲、乙双方及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2010年   月   日          日期:201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