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厅文件
鲁财库[2008]25号
关于选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作用,促进我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监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鲁财库〔2004〕20号)有关规定,省财政厅决定对“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 内现有专家基本情况进行重新审核,并公开选聘各行业、领域的专家,扩大和充实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主要从国内各级政府机关、行业管理部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及行业组织中从事各类专业活动的专家中选聘。专业分类及代码见附件1。
二、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政府采购评审过程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2、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熟悉产品情况,在相关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3、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能胜任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4、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5、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具有突出贡献并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博士生导师,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相关成果的主要完成人,获部、省级以上相应系列奖励相关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的金融法律专家等,年龄可放宽至65岁;两院院士,承担国家863、973计划、科技攻关、自然科学基金等重大科技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年龄不限。
6、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7、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具备基本条件中第二条要求,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并熟悉商品市场销售行情,符合专家其他资格条件的,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可以认定为评审专家。
(三)凡符合以上规定的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均可通过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推荐参加选聘,也可以由专家本人自我推荐。
三、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采用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各市财政局、省直部门、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将本部门(单位)、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专家统一组织上报。
专家个人可以网上自荐,申请步骤如下:
1、进入省级政府采购网站,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选择“专家自荐”;
2、按说明在线填写《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表》(附件2),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完成网上填报;
3、完成网上提交以后,须同时向省财政厅提供一份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书面《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表》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备案。书面推荐表可直接在网上打印或下载到本机打印,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送(寄)山东省财政厅国库处(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济大路3号,邮编250002)。
因故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网上填报后可由个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相关证明,随个人材料直接按上述地址提交审核。
推荐或自我推荐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文化及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个人文化及专业简历;个人研究或工作成就简况(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发明创造等);免冠一寸照片两张。
四、选聘时间
本次专家选聘工作截止日期为2008年11月30日。个人网上自荐长期有效。
五、现有评审专家库内专家基本情况审核
现有库内专家基本情况有变动的,需要填报《评审专家基本信息变更登记表》(附件4),报省财政厅审核变更。主要内容包括:工作单位、单位性质、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现从事专业、本人认为在项目评审中需回避的单位等。
人事关系在省直的专家,其基本情况由省财政厅审核;人事关系在各市的专家,其基本情况由各市财政局负责审核。
仅变更联系方式的,可由专家个人登录专家库进行变更,如忘记密码可致电财政厅国库处查询,查询电话0531-82669590。
六、注意事项
各市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建有评审专家库的,除完整上报新选聘评审专家书面材料外,应同时上报本市(单位)《评审专家库专家基本情况表》(附件3)和相应的《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表》,其他书面材料可以不报。
请各推荐单位不要重复推荐省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现有专家。各市财政局、省直部门、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报送的专家材料应认真审核整理。
各推荐单位如对专业分类有改进建议,请填写《评审专家库专业调整建议》(附件5),与有关材料一并报送。
联系人:省财政厅国库处 明德兵 焦艺柯
电 话:0531-82669590
附件:1、专业分类及代码
2、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表
3、评审专家库专家基本情况表
4、评审专家基本信息变更登记表
5、评审专家库专业调整建议
二○○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政府采购 评审△ 专家
山东省财政厅办公室 2008年7月30
附件1:
专业分类及代码
1、电器设备(01):制冷设备(0101)、炊事设备(0102)、恒温恒湿设备(0103)、食品加工设备(0104)、消毒及净化设备(0105)、普通电器(0106)、一般空调设备(0107)、灯光(照明)系统(0108)。
2、办公设备及耗材(02):办公自动化设备及耗材(0201)、办公文具纸张(0202)。
3、家具(03):办公家具(0301)、校舍家具(0302)、专用家具(0303)。
4、计算机及网络设备(04):计算机硬件(0401)、计算机软件(0402)、网络设备及工程(0403)、网络安全(0404)。
5、广播、电视、通讯(05):广播通讯(0501)、广播电视地面发射接收设备(0502)、无线电监测(0503)、通信设备(0504)。
6、印刷照排设备(06):印刷设备(0601)、照排设备(0602)。
7、服装(07):服装(0701)、制装(070101)、服装设计(070102)、缝纫设备(070103)、印染(070104)、纺织(0705)、布料(0706)。
8、摄影摄像器材(08):摄影器材(0801)、摄像器材(0802)。
9、减灾设备(09):地震设备(0902)、消防设备(0901)、森林防火设备(0903)。
10、电子工程(10):电子材料工程(1001)、电子元器件工程(1002)、雷达系统工程(1003)、广播及视听设备工程(1004)、视听及采编设备(100401)、舞台灯光及设备工程(1005)、电子仪器与测量工程(1006)。
11、医疗用品及设备(11):诊断设备(1101)、治疗设备(1102)、检验及实验室设备(1103)、医用耗材(1104)。
12、化学化工(12):化学(1201)、化学工程(1202)、化工机械与设备(120201)、化工工程(120202)、复合材料(1203)。
13、教学科研、实验室仪器、设备(13):物理实验室(1301)、化学实验室(1302)、生物实验室(1303)、其他(1304)。
14、体育设施(14):体育器材(1401)、体育场馆建设(1402)。
15、电梯(15):电梯设备(1501)、电梯工程(1502)。
16、暖通设备(16):中央空调工程设备(1601)、锅炉(1602)、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1603)、承压设备安全性能(1604)、金属材料及热处理(1605)。
17、药物制剂及分析(17):药品(1701)、西药(170101)、中药(170102)、疫苗(1702)、人体疫苗(170201)、动物疫苗(170202)。
18、标准化、计量、质量工程(18):标准化工程(1801)、计量(1802)、质量(1803)。
19、服务(19):物业管理(1901)、专业咨询及工程结算审核(1902)、保险(1903)、金融(1904)、法律(1905)、电信(1906)、其他服务(1907)。
20、监控(20):交通管理监控设备(2001)、楼宇智控系统(2002)、监控工程(2003)、环境监控(2004)。
21、专用物资(21):残疾人专用物资(2101)、救灾物资(2102)、防汛物资(2103)、抗旱物资(2104)。
22、农林牧渔(22):农业良种及繁育、推广(2201)、化肥农药(2202)、其他农用物资(2203)。
23、冶金工程(23):冶炼工程(2301)、轧制工程(2302)、焦化工程(2303)、电焊(2304)、金属材料工程(2305)、耐火材料工程(2306)、碳素材料工程(2307)、冶金热能工程(2308)。
24、图书(24):出版发行(2401)、期刊编辑(2402)。
25、工程(25):民用建筑工程(2501)、建筑材料(2502)、消防工程(2503)、弱电工程(2504)、强电工程(2505)、电力工程(2506)、电气工程(2507)、修缮工程(2508)、装饰工程(2509)、 装饰材料(250901)、装修施工(250902)、室内设计(250903)、环保及绿化工程(2510)、安装工程(2511)、市政建设工程(2512)、水利及防洪工程(2513)、地质勘测工程(2514)、交通运输工程(2515)、工程设计(2516)、工程监理(2517)、工程勘查(2518)。
26、机械设备(26):农用机械(2601)、矿山机械(2602)、起重机械(2603)、机电设备(2604)、机床(2605)、游乐设施(2606)。
27、机动车辆及检测维修(27):机动车辆(2701)、机动车辆检测设备(2702)、车辆维修(2703)。
28、乐器(37):西洋乐器(3701)、民族乐器(3702)。
附件2:
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表
编号: (不填)
姓名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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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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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
身份证号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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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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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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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行政机关 □事业单位 □ 国有企业 □其他 | |||||
毕业学校 |
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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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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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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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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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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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 |
取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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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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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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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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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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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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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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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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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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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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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或参与评审的重大项目及学术论著: | ||||||
本人的专业特长:(填写专业代码或现有专业范围以外的专业名称) | ||||||
专业特长说明:(重点说明本人所学专业所涉及的产品行业) | ||||||
本人认为在项目评审中需回避的单位(项目):(包括配偶或子女所在的单位或企业) | ||||||
本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意见: 上述所填列的信息真实、完整。该同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经验,同意推荐其担任山东省政府采购咨询专家。 (公章) 年 月 日 |
财政部门意见: 经审核,同意聘请该同志为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编号: ) (公章) 年 月 日 |
注:表后附身份证及相关学历、资格、等级证书复印件。随表另附个人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附件3:
×××××× (单位名称)评审专家库专家基本情况表
序号 |
专家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身份证号 |
精通专业 |
工作单位 |
职称等级 |
所在省、市(县、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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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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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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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
填表说明:1、(单位名称)处填写市财政局名称或代理机构名称;
2、“精通专业”在本通知专业范围内填写相应专业代码,或填写本通知专业范围以外的专业名称,总共不超过3项;
3、“职称等级”填写具体等级名称,不可简要填写“中级、高级”等。
附件4:
专家姓名 |
性别 |
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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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名称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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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前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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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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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本人确认 |
所在单位确认 |
(公章) |
财政部门确认 |
(公章) |
评审专家基本信息变更登记表
注:表后需附变更内容相关复印件,如:各类学历、资格、等级证书等。
附件5:
评审专家库专业调整建议
我单位建议将省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现有 (填写库内专业名称) 专业分类调整为 (填写专业名称) 。
调整原因为:
建议增加 专业。
增加专业简介:
。
× × ×(单位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