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夏邱镇郭家村车库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受莱州市夏邱镇郭家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烟台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拟对“莱州市夏邱镇郭家村车库建设项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采用发布公告方式,由谈判小组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莱州市夏邱镇郭家村车库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YHZ-2019-XQZGC01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莱州市夏邱镇郭家村车库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谈判文件;施工中项目地两侧各住户工作协调工作均由施工单位自行处理解决,如产生纠纷,甲方概不负责处置,因该项目工期紧任务重,若由此造成工期拖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重新确定成交单位,请各施工单位报价前自行踏勘现场,了解施工现场情况、交通运输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等要求。
2、项目地点:莱州市夏邱镇郭家村。
3、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为30天。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6、采购预算:30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内容),财务状况良好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至谈判截止日,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供应商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财务状况良好的证明材料——须提供2018年度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谈判截止日前本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材料复印件;
5、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须提供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须提供近3个月交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须提供资格要求中的有效证明材料)
9、供应商联系方式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七、资格证明材料的提交:
1、按照本项目公告第六条的规定提交证明材料及资料,并装订成册(一式四份);
2、提交资格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1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3、提交资格证明材料地点:烟台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莱州北路288号曼哈顿公馆11层1102)
4、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方式:现场提交(不接受邮寄及电子邮件)。
八、确定邀请供应商:
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本项目通过发布公告方式公开征集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由依法组建的竞争性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时须缴纳300元谈判文件工本费)。
九、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3月25日下午2: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时间:2019年3月25日下午2:00(北京时间)
3、谈判地点:烟台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莱州北路288号曼哈顿公馆11楼南1124)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莱州市夏邱镇郭家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莱州市夏邱镇郭家村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13805450692
2、采购代理机构:烟台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莱州市莱州北路288号曼哈顿公馆11层
联系人:林文波、齐洪珍 联系方式:0535-2170521
邮箱:384971541@qq.com
开户银行:恒丰银行莱州支行 账号:853545010122801562
附件:资格证明材料
发布人:烟台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3月18日
一、项目名称:莱州市夏邱镇郭家村车库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YHZ-2019-XQZGC01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莱州市夏邱镇郭家村车库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谈判文件;施工中项目地两侧各住户工作协调工作均由施工单位自行处理解决,如产生纠纷,甲方概不负责处置,因该项目工期紧任务重,若由此造成工期拖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重新确定成交单位,请各施工单位报价前自行踏勘现场,了解施工现场情况、交通运输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等要求。
2、项目地点:莱州市夏邱镇郭家村。
3、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为30天。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6、采购预算:30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内容),财务状况良好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至谈判截止日,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供应商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财务状况良好的证明材料——须提供2018年度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谈判截止日前本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材料复印件;
5、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须提供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须提供近3个月交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须提供资格要求中的有效证明材料)
9、供应商联系方式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七、资格证明材料的提交:
1、按照本项目公告第六条的规定提交证明材料及资料,并装订成册(一式四份);
2、提交资格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1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3、提交资格证明材料地点:烟台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莱州北路288号曼哈顿公馆11层1102)
4、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方式:现场提交(不接受邮寄及电子邮件)。
八、确定邀请供应商:
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本项目通过发布公告方式公开征集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由依法组建的竞争性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时须缴纳300元谈判文件工本费)。
九、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3月25日下午2: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时间:2019年3月25日下午2:00(北京时间)
3、谈判地点:烟台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莱州北路288号曼哈顿公馆11楼南1124)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莱州市夏邱镇郭家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莱州市夏邱镇郭家村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13805450692
2、采购代理机构:烟台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莱州市莱州北路288号曼哈顿公馆11层
联系人:林文波、齐洪珍 联系方式:0535-2170521
邮箱:384971541@qq.com
开户银行:恒丰银行莱州支行 账号:853545010122801562
附件:资格证明材料
发布人:烟台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