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审验单位及其投资者声明书
被审验单位及其投资者声明书 | |
莱州宏正会计师事务所并转 注册会计师 | |
根据贵所及注册会计师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做如下声明: | |
一、投资者已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合同、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的验资资料是真实、合法、完整的,并对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 | |
二、 将所投入的货币资金如数如期存入: |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
三、投资者对实物资产投资确保: | |
1.提供的实物资产出资资料与实际情况是完全一致的,与章程规定是一致的。 | |
2.出资人对出资实物资产拥有所有权,不存在产权纠纷和以出资实物提供担保、抵押等。 | |
3.出资实物资产的价值是合理的,且已经全体出资人确认。 | |
4.所投实物资产已办理财产移交手续,需办产权过户手续的,在公司成立后半年内办理过户手续。 | |
四、投资者对无形资产投资确保: | |
1.出资人对出资无形资产拥有所有权,不存在产权纠纷问题和以无形资产提供担保、抵押等。 | |
2.出资无形资产的价值是合理的,且已经全体出资人确认。 | |
3.无形资产已办财产移交手续,需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在公司成立后六个月内办理相应过户手续。 | |
五、公司成立后,按有关制度,建立健全投入的资本及相关资产、负债的会计处理。 | |
六、公司成立后,坚持资本保全原则,不抽逃出资。 | |
七、按验资业务约定的用途使用验资报告。 | |
投资者盖章: 被审验单位盖章: | |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 |
年 月 日 |